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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23-06-08 16:47:54

经研究决定,2023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于612-16日进行。本次体检由浙江鑫达医院检查。现将体检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

1.体检总体时间

612-16日07:30开始(09:30以后原则上不签到)

2.具体安排

具体体检预约日期详见名单(附件1)

二、体检地点

浙江鑫达医院健康管理中心(行政楼体检中心)一楼签到

三、体检内容

内科、外科、五官科、口腔科、眼科、血压、胸部摄片、肝功能化验申请幼师教师资格人员增加妇科或男科检验项目。

具体详见《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》(附件2)。

四、体检收费

本次体检收取体检费100.00元/人,幼师资格人员收取体检费200.00元/人。请以班级为单位,于6月8日(周四)前将体检费收齐后扫描下方浙江鑫达医院二维码缴费。标注:班级、人数、费用总计。

或转账如下:

名称:浙江鑫达医院有限公司

开户行及账号: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 389676125831

五、注意事项

1.体检前先行打印《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》(附件2),申请人须仔细阅读《体检须知》(附件3),体检当天请务必携带好身份证。体检表需贴好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(与网报使用照片一致)左上角用铅笔标注“学院+班级+学号”,方便后续医院、学校整理。

2.申请人在认定体检时,经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,可以免做胸透检查。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,不予认可。备孕和哺乳期的申请人一律不免检胸透。

3.任何学生体检不得找人代查,不得私自涂改或填写体检内容,一经发现,取消体检资格。

4.各学院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提醒,并督促学生按照预约时间准时体检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。

5.体检咨询电话:浙江鑫达医院:2968916学校联系人:方老师2321133。 

 

附件:体检安排表.pdf

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.pdf

体检须知.docx